八、说明
关于实践教学、教学见习
①军事训练 3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前三周。第一学期安排其它课堂教学时间为14至15周。
②专业实习 6学分,时间为8周,安排第八学期进行。
③毕业论文(设计) 6学分,时间为8周。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
④生产劳动 4学分,由学院安排。
关于学分安排
①原则上要求每学期开设专业选修课的总学分应是学生必须选修专业课学分的2倍以上。
②文科专业学生须选4学分的理科课程,理科专业学生须选4学分的文科课程,且均须选2学分的艺术或体育类课程。
关于辅修、双学位课程
①推行辅修和双学位制是扩大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各个专业应在第一学期到第六学期确定本专业学位课程供其他专业学生修修。
②学生选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并完成该专业的毕业论文,符合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学校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校辅修条例的,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